近日,《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(草案)》首次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,標志著深圳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邁出關鍵一步。該條例草案中明確規定,對惡意侵犯專利權的行為,最高賠償金額將超過500萬元人民幣,創下國內地方性知識產權立法賠償額度新高。
深圳作為國家創新型城市和知識產權示范城市,此次立法改革聚焦三大核心領域:專利保護、商標注冊與著作權管理。在專利侵權賠償方面,條例突破現行《專利法》規定的法定賠償上限,引入懲罰性賠償機制。對于重復侵權、故意侵權等惡劣行為,法院可根據情節判處實際損失1-5倍的賠償,顯著提高侵權成本。
在商標保護層面,條例完善了惡意注冊商標的認定標準,建立商標注冊預警機制。針對近年來頻發的商標搶注現象,明確規定對惡意搶注、囤積商標等行為可不予注冊或宣告無效,并對相關主體納入誠信體系記錄。
值得關注的是,條例還創新設立了知識產權‘快速維權通道’,實現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與司法訴訟的有效銜接。通過建立知識產權保護中心,為企業提供確權、維權、用權一站式服務,將商標注冊審查周期壓縮至4個月以內。
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表示,該條例的制定旨在構建與國際接軌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,重點解決維權難、賠償低、周期長等突出問題。數據顯示,2022年深圳專利申請量達30萬件,PCT國際專利申請量連續19年居全國首位,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已成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。
業內專家指出,此舉將顯著提升企業對創新投入的信心,預計將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,吸引更多高新技術企業落戶深圳。條例正式實施后,深圳將成為全國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最大的城市之一,為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和產業創新高地提供制度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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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11 21:39:49